为进一步拓宽院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沟通联系的渠道,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,及时发现学院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营造民主、团结、和谐的办学氛围,根据学院工作实际,决定建立“院领导接待日”制度。
一、组织实施机构
院领导接待日组织工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,学院现任院领导轮流值班接待。
二、接待日时间、地点安排
1.每个月第1 周、第3周的周二下午14:00-16:00安排为院领导接待日。
2.接待地点:各院领导办公室。
三、接待范围
学院全体教职工及学生。
四、处理与反馈
1.院领导接待日实行首问负责制。每位接访院领导既要负责接待,也要负责来访事项的处理。对于不属于本人所分管的工作范围的问题,可通知相关人员协助处理,大事应与分管院领导沟通、协调后再做处理。重大问题需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再做处理。接待领导需做到该解决的问题,条件具备的立即安排解决;条件不具备的待条件具备后给予解决;对不予解决的问题,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。
2.院领导接待日实行限时办结制。对接待日反映的问题,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;对当场解决不了的问题,要落实答复和处理问题的责任或牵头部门,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办的事项办结;由于受到学院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,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。
3.院领导接待日实行接待工作督查制。学院纪检要根据《国际交流学院院领导接待日记录表》做好催办、督办工作,学院办公室负责定期通报接待日事项处理的进展情况。
五、接待日具体要求
1.认真负责。参与接待日的领导要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,学院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记录。
2.按章办事。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,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接待日中的有关问题。
3.客观公正。被接待者在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简洁明了,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。
4.保密要求。自觉保守被接待者的秘密或隐私,不得扩散来访者反映的秘密或隐私内容。
附件:国际交流学院院领导接待日排班表
国际交流学院
2022年6月6日